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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加第十五届中博会联合主办国及各境外展团专场活动项目报价的公告

201809-26
2018-09-26浏览:2468次
         各有关机构: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五届中博会”)境外主题展将于2018年10月10-13日在广州举行,同期将举办第十五届中博会联合主办国及各境外展团专场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举办,按有关规定,现由第十五届中博会执行单位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以下简称“中博会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相关机构参加第十五届中博会联合主办国及各境外展团专场活动项目报价,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十五届中博会联合主办国及各境外展团专场活动
二、项目内容
1.前期筹备
发布活动通知,邀请有关企业报名参会;配合中博会事务局邀请嘉宾和媒体代表;布置活动场地;与考察企业进行沟通,租赁车辆;各项活动开始前,落实参会人员名单,落实考察企业及项目,安排活动现场翻译(包括语种、数量、方式)等。
2.组织实施
组织参会人员准时到场;接送重要嘉宾到场;现场控制;准备饮用水、纸、笔;制作嘉宾台签等。
3.总结报告
会议活动及考察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实施情况和成效制作成总结报告提交至中博会事务局,跟进境内外企业合作进度并及时反馈等。
三、申报文件
1.机构简介。包括承办过大型同类活动,具有丰富的该类活动的筹办经验,且拥有丰富的境内企业资源,可满足联合主办国及各境外展团提出的商务推介和对接的需求;
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前期筹备、组织实施等详实、具体、流程清楚、可操作的策划方案;
3.项目报价。根据财政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报价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组织费、税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4.资质证书。包括营业执照、相关业务资质证书等。
报名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入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文件及报价;中博会事务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1家服务机构。
五、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10日17:00。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
联系人:朱小姐,电话:020-8313762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911室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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