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在交易平台建设互补方面,双方将推动建立川渝互通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同打造统一的场地建设规范和服务标准,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在推进市场主体信息互认方面,将推动川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互联互通,实现川渝市场主体注册信息共享和信用信息互认;联合开展川渝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在交易系统联通共享方面,双方将推动CA数字证书(电子投标网上身份证)两地互认通用,实现“一地办锁、川渝互认”,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
同时,双方还将建立项目联动保障机制。对涉及“双城经济圈”建设、跨川渝实施等项目,通过技术协同、联合评标、共同研究交易流程规则及相关问题等方式,保障招标投标活动顺利开展。推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项目推介信息在川渝平台联合发布,探索重大项目跨川渝平台交易。
此外,双方还将建立人才培养和互派交流机制、重大理论课题联合攻关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川渝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水平。